摘要:各有关单位: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劳社部发 [2002]13 号)的方针和建设部令第 88 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的指示,经研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定于 2005 年分别举办《全国房地产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市场营销经理和房地策划师》岗位培训。对于参加培训并经考
全文:关于沈阳市举办《全国房地产岗位证书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内容 (一)房地产销售人员岗位培训课程基础知识 1、房地产基础知识 2、房地产销售人员职业素质训练 3、房地产销售的业务流程 4、房地产销售实战技巧 5、房地产销售谈判技巧 6、房地产销售客户关系管理 7、销售过程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8、房地产销售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9、房地产销售人员岗位合格考试 (二)房地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课程 1、房地产开发与策划 2、房地产投资与风险分析 3、房地产项目管理 4、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5、房地产市场营销与管理 6、物业管理与物业盈利模式 7、房地产政策与法规 8、房地产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考试 (三)全国房地产市场营销经理岗位培训 1、房地产市场营销经理的岗位职责; 2、房地地产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3、房地产营销阶层策略实施关键; 4、房地产项目营销的核心精要; 5、房地产销售节点的控制; 6、房地产销售部门的运营与管理; 7、房地产政策与法规; 8、房地产销售典型案例分析; 9、培训考核 。 二、培训对象 1、针对无房地产销售经验的人员及在校学生; 2、(建筑、设计、金融、投资、物业、装饰、法律、评估、代理、广告、中介等)的企业总裁、董事、高级经理、专业人士; 3、军队、武警部队从事房地产销售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统一组织。 4、国家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厂长/经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主管部门/股份制/合资合作和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 三、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中国房地产培训网 四、岗位认定及学籍管理 1、教材: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监制; 2、证书:无缺课并经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颁布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3、学员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建立学籍档案,同时在中国房地产培训网上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予以公布。 五、收费标准: 1、全国房地产销售人员岗位培训费1200元/人,含(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 2、全国房地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费2800元/人,含(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 3、全国房地产市场营销经理岗位培训费2200元/人,含(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 六、培训时间、地点及学习方式 12月3月开课 具体地点,请致电咨询沈阳招生办:024-83976345 22855657 81155450 王老师、刘老师 七、培训师资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房地产培训网指派知名大学职业讲师和委托的沈阳市房地产界专业讲师等。 八、报名及联系方法 1、报名时须带免冠 1 寸彩照 4 张,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各 3 份。 。 2、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北大街 55 号(辽宁省妇女会馆 后院小二楼 ) 邮编:110002 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沈阳招生办: 024-22855657 81155450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3、请学员在每期开班前将培训费、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汇寄至:-沈阳市和平北大街 55 号(辽宁省妇女会馆 后院小二楼 ) 邮编:110002-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九、公司账户 公司账户: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开 户 行:工商银行青年大街分理处 银行账号: 3301002109249006375 备 注:房地产岗位证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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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 历史记录不代表当前培训学校招生情况,仅供研究参考,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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