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私人)形象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
(每班限20名,报满截止)
报名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及发型设计的专业形象设计人员;从事服装设计与销售的从业人员;从事美容、美发的人员;从事美体及减肥健身的专业教练;从事着装指导、色彩咨询的人员;提供礼仪指导及陪同购物专业服务人员;从事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企业管理、文秘、公关的职业人士;从事或准备从事
全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精神,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商务人员对职业资格认证的需要,进一步检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教材和考试大纲的科学合理性,完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项目的职业标准、教材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全国咖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调酒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服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健康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全国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2007年4月在北京组织开展第二次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试点工作。
一、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项目(每班限20名)
咖啡师、调酒师、私人形象设计师、会展形象设计师、公共健康师、金融服务师、电子信息服务师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
高中及以上学历。
(私人)形象设计师:
①从事工作1年以上。
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
①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③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课程体系:
美的本质与特性;古典与现代美的解析;形象设计的基本要素;人体美的赏析;东西方音乐、美术鉴赏;色彩基础知识与组合规律;流行色彩与艺术元素;着装色彩搭配;发型设计基本知识;美容基础知识;化妆基础与面部彩绘;影楼数码新娘和生活实用新娘以及时尚婚庆新娘化妆造型;服装基本款形及搭配;衣橱管理;食品营养配餐;形体塑造训练;个性与魅力培养;现代礼仪与沟通技巧;心理健康与心智提升;新婚设计与婚姻幸福;现代生活方式分析;宗教文化知识;商务礼仪与公共关系;宴会活动设计;时尚活动策划与组织。
收费标准:人民币(元)
助理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三级) 1980 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二级) 2980 高级私人形象设计师(职业等级一级) 3980 注明: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考试费、鉴定费、试题试卷费、专家阅卷费、教材费等,其中高级包括专家评审费、论文答辩费、技能考评费等。 |
| 注意: | 历史记录不代表当前培训学校招生情况,仅供研究参考,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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