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课 程 设 置
必修学分36个
学分数
★
微观经济学(中级)
2
★
宏观经济学(中级)
2
计量经济学(中级)
3
金融工程学
4
★
货币理论与政策
3
金融经济学
3
商业银行管理
4
高级管理会计
3
★
科学社
全文:招生单位: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
招生专业:金融学、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
学院简介: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支持下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还应邀担任了研究院名誉院长。在合作机制上,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下部委学校的直接隶属关系,也不同于目前通常的松散联系方式,而是力争在人才培养、政策咨询、课题攻关、国际交流等方面有实质意义的全面合作,为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金融研究院将原来分散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系、计算机系和历史系等各院系中的金融研究力量,在一个新的平台上进行整合,由学校直接领导,人员编制、财务单列,实行统分结合、专职研究人员与兼职研究人员并存的新型管理体制,从而获得在金融学科这一跨学科性质的学科群研究中的独特优势。
金融研究院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科建设工作;学术研究办公室,负责组织科学研究工作;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发展办公室,负责金融研究院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工作以及与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与后勤工作。金融研究院根据国际金融、数学金融、货币银行、金融市场、金融工程、保险等学科的发展要求,设置相应的研究部和实验室。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将利用上海金融中心的独有条件,以市场化的思路,在推动复旦大学与金融机构合作、服务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探索新的模式,在市场之中成长壮大,实现自身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更好得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在有关专业领域具有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经营管理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与本职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可含少量的专科,非国民教育学历除外),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招生名额:每个专业各招生60人。
四、师资:全部为复旦大学教师授课。
五、上课地点:复旦大学校内。
六、学制与授课方法:两年。每周末一天(周六或周日)授课。
七、结业与证书
按期修完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照教育部学位委员会和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阅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申请学位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按照复旦大学有关规定,与研究生院单独结算,不包括在本课程进修班学费中。
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两寸照片1张及报名费200元。
九、收费标准:学费人民币贰万元整。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教材及资料费另计,中途不退学费。
十、开学时间:2008年9月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
2008年3月10日
课 程 设 置
必修学分36个 学分数 ★ 微观经济学(中级) 2 ★ 宏观经济学(中级) 2 计量经济学(中级) 3 金融工程学 4 ★ 货币理论与政策 3 金融经济学 3 商业银行管理 4 高级管理会计 3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 金融市场学 3 ★ 政治经济学 3 风险投资理论 2 金融风险管理 2 房地产金融 2 ★ 财政学 3 金融数据处理 2 财务管理专题 2 国际金融 2 投资学 2 国际商务 2 ★ 国际经济学 2
注:标有★为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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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 历史记录不代表当前培训学校招生情况,仅供研究参考,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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