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0日 针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中虚假票据现象比较普遍的现象,近年来,海门市先后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海门市审计局发现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中虚假票据现象比较普遍,而且类型复杂多样, 针对这一问题,他们在审计情况报告中向市政府提出了"尽快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虚假票据支出"的审计建议,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府多次召...
3月10日 针对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中虚假票据现象比较普遍的现象,近年来,海门市先后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海门市审计局发现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中虚假票据现象比较普遍,而且类型复杂多样, 针对这一问题,他们在审计情况报告中向市政府提出了"尽快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虚假票据支出"的审计建议,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府多次召集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管理部门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先后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每项改革都深得人心。第一,财政资金工程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结报支出除凭合法发票外,还必须附有合同书、决算书、验收合格证明和审计核定书等材料;第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每年拟订和公布采购目录,凡列入采购目录的采购事项,均全额实行政府采购;第三,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收费票据,使各单位收入全额纳入财政管理;第四,2004年市监察局、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第五,2005年上半年对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重点费用作出专项报销规定,如对业务招费严格规定接待标准、总额控制、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并实行"一餐一报制"及费用按月公示等制度后,支出明显下降;第六,2005年下半年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撤销一切银行结算账户,每笔支出必须经过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和支付,严把了支出关,有效地控制了单位的各项支出;第七,2005年10月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五条规定》,明确了财政资金的报批手续,凡一次性支付1万元以内的由乡(镇)长审批,1至5万元由乡(镇)长、党委书记共同审批,5万元以上的须按党委讨论意见办理,超过100万元的须报市财政局备案。第八,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学会、协会和内部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对不纳入集中支付的有关组织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制度规范和约束,堵住可能发生的一些单位转借账户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