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四川省人事厅获悉,《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将通过统一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据悉,该制度是我省在事关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建立的第一个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据省人事厅副厅长魏阿庆介绍,目前四川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应当配备4.6万名具备资...
从四川省人事厅获悉,《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将通过统一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据悉,该制度是我省在事关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建立的第一个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据省人事厅副厅长魏阿庆介绍,目前四川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应当配备4.6万名具备资质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而全省登记注册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尚不足1000人。为改变这种状况,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将于今年7月1日起,通过统一培训、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同时,不配足相应数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被勒令停产。
全省统一考试 持证上岗
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原则。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后将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省人事厅、省安监局共同办法《资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只有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才可由企业聘用上岗,原按系统或行业要求在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一律通过考试取得上岗资格。上岗后,相关人员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由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备案,人事部门负责检查。
据了解,省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报考条件为取得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年以上;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以上职称,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者。此外,非相关专业的中专、大专学历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6年及4年以上者,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企业必须按标准配足安管人员
《暂行办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企业;道路和水上客货运输经营的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等,必须按本单位从业人员1%的标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不得低于3人。非危险性较大的企业中,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按照3‰标准配置,不低于2人;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至少必须配置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足额配备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的企业,将被依法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不按规定履行职责者 三年禁考
省人事厅厅长魏阿庆称,《暂行办法》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职能划分:凡是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接受贿赂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持证安监员,将注销上岗资格,三年内不参加考试。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安全生产员责任,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同时,《暂行办法》坚持了“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提出通过聘用配置安全监督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责任仍由生产单位承担。
4万安管人员缺口 3至5年内解决
据省安监局局长林书成介绍,目前四川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15419个,从业人员260余万。依照相关规定,仅上述行业和领域至少需要具备资质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6万名。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行两年来,四川登记注册的此类人员不足1000人,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重缺乏,现有的队伍结构也不合理。
《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省安监局局长林书成表示,四川将用3至5年时间,建立一支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改善和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问题,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