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程硕士报考介绍
工程硕士生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
工程硕士报考介绍
工程硕士生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第二阶段的报名工作,6月底之前在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本单位第二阶段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第二阶段的考试是录取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好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持有2004年“GCT”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可以此成绩向任一个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拟报考的培养单位网页,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2005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
(三)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GCT”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其他事项
1、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录取人数自行确定的高等学校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若培养单位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录取软件工程领域的人数由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单位的培养力量自主确定。
3、录取的考生“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5)一式两份于2006年1月10日前传递到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