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草在线据红云烟草集团网站报道
摘要:本文通过对中国烟草行业政府规制的实质及其核心的分析,指出了八十年代以来烟草价格和烟草税制改革中所存在的同题。提出中国政府在今后的烟草行业规制中应该逐步放松规制,以促进中国烟草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 我国对烟草行业政府规制的实质及其核心
我国从1982年起对烟草制品实行国家专卖,对烟草行...
烟草在线据红云烟草集团网站报道
摘要:本文通过对中国烟草行业政府规制的实质及其核心的分析,指出了八十年代以来烟草价格和烟草税制改革中所存在的同题。提出中国政府在今后的烟草行业规制中应该逐步放松规制,以促进中国烟草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 我国对烟草行业政府规制的实质及其核心
我国从1982年起对烟草制品实行国家专卖,对烟草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领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至此,中国对烟草专卖制度下实行的“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在《烟草专卖法》中规定烟草及其制品均属国家垄断经营商品,重点强调了烟草统一的价格休系。
1.1 中国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有三种具体形式:①行政性公司垄断。②地方行政垄断。③行业壁垒。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垄断,即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指定专营所形成的行业垄断,其垄断主体是中央以及地方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垄断客体是整个烟草行业。
1.2 我国对烟草行业规制的核心——价格规制。价格规制是通过一种外在力量,促使价格更加规范,更加符合其本性。按照规制经济学的定义是指在自然垄断产业中,规制者从资源有效配置和服务的公平供给观点出发,以限制垄断价格为目的对价格水平和价格体系进行规制。根据这个观点,我国烟草行业并不属于自然垄断行业,而是行政垄断行业,但是无论行政垄断还是自然垄断,政府对其垄断行业进行价格规制目的都是大体相同的,那就是以限制垄断价格为目的对价格水平和价格体系进行规制。就我国具体情况而言,虽然烟草价格受到国家的严格管制,但由于作为其产品具有负的外部性的烟草行业带有很深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在市场机制又不完兽的情况下,我们的烟草“规制”没有从资源的有效配置的观点出发,更不是以限制垄断价格为目的,而是长期实行高于卷烟成本的价格,自从80年代起,尽管国家一直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但是已经开始逐步放开部分卷烟的价格,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形成合理的烟草价格机制。所以,把价格规制理论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对当前我国烟草价格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烟草价格规制的现状分析
2000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烟草价格管理改革的步伐也大大加快。主要表现在:①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卷烟价格管理体系。②实现了卷烟调拨价格的全国统一。③实现了卷烟批发价格的逐步统一。④启动了零售价格管理。这一系列的重大改革,标志着行业对价格机制的宏观驾驭和调控能力大为提高,在“市场经济”与“专卖体制”之间,已初步建立起一个适合烟草行业特点的价格机制并发挥作用的管理模式。展望未来,随着行业价格改革的深入与完善,卷烟价格的宏观调控必将日趋成熟,价格机制也必将在做大做强中国烟草和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国烟草财税体制改革分析。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烟草财税体制共进行了6次改革和调整,经过历次财税体制和税收政策的调整,我国的烟草财税体制基本情况如下:目前我国烟草行业涉及的各种税费主要有12种,包括:卷烟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烟叶农业特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在利润环节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烟草商业专营利润,此外,有的地方还征收一些地方性税费等。主要税费的具体内容如下:①消费税,在卷烟生产环节征收,首先按150元/箱从量征收,然后再根据核定调拨价格按45%(不含增值税调拨价大于等于50元/条)或30%(不含增值税调拨价小于50元/条)从价计征。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生产厂家就地缴入中央金库。②增值税,按增值额的17%征收,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占75%.地方占25%。③农业特产税,对烟叶按收购额的20%征收,属于地方税,在收购环节由烟草公司代扣代缴。④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三项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其中城建税按7%(纳税人在市区的)或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征收,教育费附加卷烟工业企业按1.5%征收(其他行业按3%征收)。⑤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额的33%征收,在2002年前是按行政隶属关系分享,且前是中央和地方比例共享。⑥烟草商业专营利润,烟草商业企业按税后净利润的15%缴纳。⑦其他小额税费,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其基本特点:①我国对烟草行业一直奉行“寓禁于征”的重税政策。②烟草行业提供的利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从现行的烟草税制的效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对烟草行业实行的高税政策,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财政资金。②充分调动了地方对发展烟草工业的积极性,促进了烟草业的快速发展。③通过高关税政策,保护了国内市场。长期以来,国家对进口卷烟一直实行着高关税政策,但是加人WTO后已进行了大幅减让,但仍保持在25%的较高水平。而我国目前烟草财税体制最主要的问题是:把烟草这种高税收与地方财政收入(地方利益)在制度上结合得过于紧密,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对烟草的生产、销售干预过多,使得地方封锁、地方重复建设、市场分割等弊端在烟草行业更为突出。要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关键就是通过财税体制改革,从制度上降低烟草税收与地方财政收入过于紧密的关系。
3 我国烟草价格规制的现实选择
首先,关于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的政策取向。我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仍然保留了烟草专卖制度,并不是为了保护低效率的产业,而是为了借助于这个制度的特殊性,通过对现行烟草业计划体制和税制的改革,调整烟草业产业组织结构,完善产业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对我国烟草业工业布局进行调整的目的,以提升我国烟草行业整体竞争能力。因此,一旦我国烟草业拥有了与国外烟草巨头抗衡的能力,这个制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实行专卖是为了取消专卖”,正是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烟草专卖制度的政策取向。
其次,从烟草税收体制来看,应该从寓禁于征和减轻对人民健康危害出发,税率宜反过来,低档烟高税率,商档烟低税率,以鼓励烟厂生产优质烟,减少劣质烟的市场。通过对中国财税体制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真正影响中国烟草工业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是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而造成行政干预的制度性因素是现行的财政税体制。一旦这个瓶颈被打破,中国烟草工业企业的重组就会有重大突破,跨省的烟草工业企业的兼并、收购将变为可能,中国烟草工业的综合竞争力将会迅速提升。
再次,卷烟价格管理应在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下,实行开放式管理,使各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使价格管理的形式能充分地为价格机制发挥作用。价格改革究其本质来说,是个价格机制转换问题。我国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随着我国加入WTO,烟草行业自身已经开始进行工商分离等结构性的改革,放松管制,引入竞争已是大势所趋。在烟草专卖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国家计委要加强对卷烟批发价格制定的监管,推行价格听证制度,防止烟草公司利用政府授予的合法独家垄断地位来制定垄断高价,初步形成政府对烟草行业直接管制和反垄断法间接规制互动的新机制。总之,在烟草行业方面政府应该逐步的放松规制,引进竞争机制,使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处于良性状态,促进我国烟草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更大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