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基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入学所应具备的数学知识和能力的不同要求,数学统考试卷仍分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数学四。
(2) 数学一、二试卷高等数学部分,“函数、极限、连续”的考试要求的第4条增加“了解初等函数的概念”的要求。原为“掌握基本初等函数的性质及其图形”。变为“掌握基本初等函数的性质及其图形,了解初等函数的概念”。
(1) 基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入学所应具备的数学知识和能力的不同要求,数学统考试卷仍分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数学四。
(2) 数学一、二试卷高等数学部分,“函数、极限、连续”的考试要求的第4条增加“了解初等函数的概念”的要求。原为“掌握基本初等函数的性质及其图形”。变为“掌握基本初等函数的性质及其图形,了解初等函数的概念”。
(3) 数学一试卷高等数学部分,“多元函数微分学”的考试要求的第6条,数学二试卷高等数学部分,“多元函数微积分学”的考试要求的第3条,将原来的“会用隐函数的求志法则”改为“了解隐函数存在定理,会求多元隐函数的偏导数”。
(4) 数学三、四试卷高等数学部分,“函数、极限、连续”的考试要求的第3条,将“理解反函数、隐函数的概念”改为“了解反函数、隐函数的概念”, 原为“理解复合函数、反函数、隐函数和分段函数的概念”。变为“理解复合函数及分段函数的概念,了解反函数及隐函数的概念”。
“一元函数微分学”的考试要求的第1条,增加“会求平面曲线的切线方程和法线方程”的要求。
原为“理解导数的概念及可导性与连续性之间的关系,了解导数的几何意义与经济意义(含边际与弹性的概念)”。 变为“理解导数的概念及可导性与连续性之间的关系,了解导数的几何意义与经济意义(含边际与弹性的概念),会求平面曲线的切线方程和法线方程。”
(5) 数学三、四试卷线性代数部分,“线性方程组”的考试要求的第4条改为“4.理解非齐次线性方程组解的结构及通解的概念。5.掌握用初等行变换求解线性方程组的方法”。 原为“4.掌握理解非齐次线性方程组基础解系的求法,会用其特解及相应的导出组的基础解系表示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通解”。变为以上的两条。
(6) 对数学一、三试卷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部分和数学四试卷概率论部分的一些概念、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在文字表述上作了修改,使其更加规范和统一。
(7) 对数学一、二试卷的样卷进行了修订。
(8) 对数学一、二、三、四试卷中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的表述更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统一,在考试内容部分只列出内容范围,而将有关内容的要求层次和应用这些内容可以解出的问题在考试要求部分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