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从2006年开始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招收对象
2000年以后,获得以下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录取。
1. 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集体项目的主力运动员)、取得运动健将(武术项目的武英级...
针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从2006年开始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招收对象
2000年以后,获得以下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录取。
1. 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集体项目的主力运动员)、取得运动健将(武术项目的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或全国锦标赛;
2. 国家级教练员;
3. 国家级裁判员。
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置项目
二、 录取方法
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参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以后,由各招生单位将拟招收的考生名单报“教指委”,经“教指委”审核后,对这一类考生实行单独录取。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论文形式可以使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和大型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等。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培养方式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由学校导师与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指导,重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课程学习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实践环节,安排多种实践教学。
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领域核心课、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
公共课
自然辩证法、逻辑学、外语科研方法、计算机
专业领域核心课
体育教学
体育课程导论、体育教材教法、运动技能学习原理、体适能评定与方法、体育心理学理论与方法
运动训练
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心理理论与应用、运动训练科学监控、运动伤病的防止于康复、体育能训练与方法
竞赛组织管理
体育市场营销、体育产业导论、体育管理理论与实务、体育法与伦理、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
社会体育指导
社会体育学、健身理论与实践、运动处方、运动休闲项目概要、大众体育管理
选修课
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一般不少于8们,学生至少选修5门。
报名方法
2007年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先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具体程序如下:
1. 报考者从所报考单位的相关网站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下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填写之后和其他相关材料邮寄到所报考单位。
2. 报考者登陆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 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 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考信息,牢记网报编号。
3.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网报编号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事,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4. 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
5. “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