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几个原则
⑴有新规定出台的,或将要出台的,都不大可能考;(实在要考还是以教材为准)
⑵书上有错的一般不会考;
⑶上年出过的综合题一般不会重复再考综合题,但可能会在客观题中出现相关考点;
⑷今年新增内容要重点关注;
⑸今年考试的难度将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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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几个原则
⑴有新规定出台的,或将要出台的,都不大可能考;(实在要考还是以教材为准)
⑵书上有错的一般不会考;
⑶上年出过的综合题一般不会重复再考综合题,但可能会在客观题中出现相关考点;
⑷今年新增内容要重点关注;
⑸今年考试的难度将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稳定。
2、有关数字
⑴不必花太多精力,客观题一般只考三四分;
⑵重点关注证券法有关数字、比率;
⑶基本上不会考到程序性的东西,如日期几天;
3、有关法律责任
⑴重点关注证券法(最好找有关的法规汇编来看)、公司法、支付结算、票据法、会计法;
⑵其他的不要花太多精力;
4、有关综合题
⑴重点关注;
①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独立董事);
② 证券法: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法律责任;
③ 合同法:可能总则与分则相结合,或与票据法相结合,或与企业法相结合;
④ 票据法:可能会结合支付结算(注意法律责任);
⑤ 其他还有可能: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会计法。
⑵答题注意三个步骤
① 做出准确的判断;
② 引述相关法律条文,不要求一字不差,但要有关键词才能得分。另外,如果判断对了而引用错了可能不得分;
③ 结合本题进行分析;
⑶复习时要注意多做综合题(大概30个以上),才能找到答题的感觉,在最后复习阶段小题不必做太多。
5、各章重点关注的地方(简要概括,复习中可以参考上海师资培训的有关内容,在网校强化班“前言”部分。)
(1)第4章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应发表哪些独立意见,怎么追究责任);
(2)第3章关注一下新增内容;
(3)第2章全民企业的资产处置权,职代会的职权;
(4)第13章会计人员、机构的职权,会计证,法律责任,档案,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工作交接;
(5)第9章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
(6)第12章汇票以追索权为线索;
(7)第11章重点关注第3节;
(8)第10章关注一下新增内容;
(9)第7章⑴可转换公司债券,⑵信息披露(中报和年报):重大关联交易,托管租赁,收购兼并、解聘事务所;⑶禁止的交易和对应的法律责任,注意操纵市场的具体法律责任;⑷有关证券公司,协议收购,股票的发行方式。
(10)第8章担保的重点是看保证,抵押可以看一下,其他担保不必看太多。
6、有关几个小知识点
(1)关于募集设立。它并未过时,99年考过的一道综合题很不错。公司法的概念是先募集后设立,所以证监会的规定是对上市公司来说,不允许以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因此,国有企业要先改制用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然后再作为发起人公开募集股份上市。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效期是3个月;
(3)票据保全的是民事权利(因为票据权利已丧失);
(4)伪造人和被伪造人都不需要承担票据责任;
(5)票据时效也是一个重点内容;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都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要经过审批机关批准;
(7)关于银广厦事件引起的问题,如果出题的话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
会计法中有关做假帐、指使他人做假帐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7、关于复习注意事项
⑴要注意多总结,而不要埋头苦背,要清楚自己已经掌握的和没掌握的;
⑵考前可以把近几年的考题浏览一下;
⑶遵循80/20原则,把主要精力放在占80%分数的20%部分。
⑷答题时选择题注意用排除法,另外要注意答题速度,小题最好在40-50分钟内完成。
⑸考试前几天要多看书,不要再多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