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1.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售或购买子公司对企业报告期(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
2.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
如果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1.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售或购买子公司对企业报告期(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
2.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3.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下,单列"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下,单列"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第五节 会计报表附表
一、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是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该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二、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净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弥补的报表。
三、分部报表
(一)分部报表是反映企业各行业、各地区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资产总额以及负债总额情况的报表
分部报表按其反映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业务分部报表和地区分部报表。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业务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回报;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回报。
(二)凡是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分部报表编制的范围
1.分部营业收入占所有分部营业收入合计的10%或以上(这里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下同);
2.分部营业利润占所有盈利分部营业利润合计的10%或以上;或者分部营业亏损占所有亏损分部营业亏损合计的10%或以上;
3.分部资产总额占所有分部资产总额合计的10%或以上。
在按上述条件确定分部报表的编制范围时,应注意下列限制:
如果按上述条件纳入分部报表范围的各个分部对外营业收入总额低于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75%的,应将更多的分部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即使未满足上述条件),以至少达到编制的分部报表各个分部对外营业收入总额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的75%及以上。
纳入分部报表的各个分部最多为10个,如果超过,应将相关的分部予以合并反映;如果某一分部的对外营业收入总额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90%及以上的,则不需编制分部报表。
如果前期某一分部未满足条件而未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本期因经营状况改变等原因达到上述条件而应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的,应对上年度的数字进行调整,以使数字具有可比性。
第六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方便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