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托资产评估的资产占有单位和具体承担评估的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制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委托方的责任
1、资产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已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审核批准;
2、已按规定办理资产评估立项;
3、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
委托资产评估的资产占有单位和具体承担评估的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制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委托方的责任
1、资产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已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审核批准;
2、已按规定办理资产评估立项;
3、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5、对涉及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的清查、核实必须全面、准确;
6、有关重大事项已充分揭示;
7、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资料依据充分、科学合理;
8、保证评估工作独立、客观、不向评估人员提出非法和不合理的评估要求,不干预评估工作。
(二)评估机构的责任
1、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活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管理的法规制度;
2、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时应排除与资产评估项目相适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承担具体工作;
3、资产评估机构应认真核实所评估资产的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和不重不漏;
4、资产评估机构应对注册资产评估师采用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数、资料的可靠性、准确性进行认真的核实;
5、评估报告书须以评估机构的名义出具,评估机构须对评估报告书所陈述的所有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
1、资产评估范围必须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不漏;
2、对涉及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必须进行合理的抽查、核实;
3、采用的资产评估方法恰当、选用的参数数据、资料可靠;
4、资产评估机构合理、准确。
委托方、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对上述内容分别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