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人事厅为确保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我们要结合江苏实际,抓紧传达贯彻全国军转工作会议精神,并做好研究部署,确保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的各项军转安置政策的落实,确保国家下达我省的各项安置任务的完成。
下发两个文件,为开展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保证。一是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江苏省关于做好2004-2006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事厅为确保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我们要结合江苏实际,抓紧传达贯彻全国军转工作会议精神,并做好研究部署,确保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的各项军转安置政策的落实,确保国家下达我省的各项安置任务的完成。
下发两个文件,为开展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保证。一是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江苏省关于做好2004-2006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二是以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事厅等部门名义下发《关于做好驻宁部、省属单位2004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意见》。
编制下达三个指令性计划,确保安置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安置任务和安置政策要求,提请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事厅联合批准下达全省各市、人事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部、省属单位和驻宁部、省属单位接收转业干部任务的三个指令性计划。
组织三次专题督查,确保安置工作进度和质量。一是对市县安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对省直单位安置工作进行督查,三是对人事关系垂直管理的部、省属单位安置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的内容包括:安置工作进度、军转安置政策、师团职转业干部职务落实情况、安置去向以及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对极个别单位拒不执行安置政策,造成极坏影响的,坚决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安置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全省军转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推进改革,做好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一要做好退役金的核拨、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二是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由地方财政负担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障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差额补贴的落实;三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四要逐步完善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等。结合实际,加快构建在政府公共行政管理框架之内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摘自:中国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