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电视电话会议,青岛分会场强调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探索源头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青岛市副市长胡绍军出席青岛分会场会议并讲话。
一是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做好本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平安交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源头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探索...
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电视电话会议,青岛分会场强调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探索源头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青岛市副市长胡绍军出席青岛分会场会议并讲话。
一是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做好本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平安交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源头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探索源头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做好源头管理工作。
二是立即进行全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大检查,制定现场管理与巡查管理措施。根据山东省交通厅等五部门的《通知》精神,凡是年道路货物运输发送量在20万吨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都应有行业管理人员进驻现场管理。本市对全市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进行检查内容主要有:应进驻源头单位进行现场管理的是否都进驻;应进行巡查管理的是否已实行巡查管理。
三是加强道路货物源头单位现场管理与巡查管理相结合,确保本市源头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对源头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货源地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该进驻源头单位实行现场管理的,立即制定进驻管理计划,尽快做好进驻源头单位。实行现场管理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20万吨以下源头单位的巡查管理工作。
四是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源头管理维护好现场运营秩序。要求货源地交通管理人员在实行现场与巡查管理相结合的同时,认真审查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营运资质,禁止非法运输经营业户和无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偷逃交通规费的车辆以及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在源头单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监督货物装载行为,对车辆的装载情况依法实施检查,制止超限超载车辆驶离源头单位;监督运输服务质量,对强装抢运、垄断货源、哄抬运价或者恶意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推动包厂合同运输和招标投标运输,协助源头单位维护好现场运营秩序。
目前青岛市共有20万吨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50个,年道路货物运输发送量20330万吨;20万吨以下的源头管理19个,年道路货物运输发送量23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