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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06年MPA报考年限要求由4年降成3年[摘要] 内容提要: 陕西省06年对MPA(公共管理硕士)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要求从4年调整为3年,同时对取得MPA学位的公务员,继续执行由其所在单位支持学费的政策。 其它培训参考信息: 江苏开设文化产业MPA专业学习班 南京大学举行首届长三角地区高校MPA论坛 湖南大学MPA教育实现自主招生 在职干部可在常州攻读复旦大学MPA硕士 全国MPA教学管理评估工作启动 83所高校于大连探讨MPA教育 2006年香港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公共行政班开学 华中科技大学首次MPA沙龙成功举行 信息来自互联网,敬请核实,谨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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