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重约束出台 亦有管理难点
两个《办法》的实施将首次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控制和约束公共财政资金的随意占有和使用。此外,新的办法规定了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程序,这意味着事业单位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未经审核随意购置大型设备。但在对事业单位的资产收益进行监管以及各部门之间调剂闲置资产的落实等方面,都将存在管理的难点
随着两个《办法》的出台...
多重约束出台 亦有管理难点
两个《办法》的实施将首次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控制和约束公共财政资金的随意占有和使用。此外,新的办法规定了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程序,这意味着事业单位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未经审核随意购置大型设备。但在对事业单位的资产收益进行监管以及各部门之间调剂闲置资产的落实等方面,都将存在管理的难点
随着两个《办法》的出台,财政部将从五个方面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见表格)
值得关注的是,两个《办法》首次提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遵循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此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报表和财务报表是由各事业单位资产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汇总,造成账账、账卡、账实不符,而新的办法则明确了财政部门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的职能,将资产报表和财务报表纳入财政预决算体系,实现了有效衔接。"首次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控制和约束公共财政资金的随意占有和使用。"王家新表示。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应该成为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一个工作重点。"世界银行国有企业重组高级专家张春霖对此认为。
由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条、块分割,事业单位有着这样的思维惯性:资源由单位或个人所有,购置设备以部门为单位,甚至与单位及个人的利益纠缠在一起。导致各部门"贪大求全"、"自家有,便于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的思想长期存在,缺乏有效管理与规划,一方面是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已有的资源被闲置和浪费。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对这种浪费现象加以约束,该办法规定了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程序(包括事业单位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并要求"对于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这意味着事业单位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未经审核随意购置大型设备,更有效的整合资源、减少浪费。"丁学东向记者分析说。
另外,由于长期以来事业资产管理薄弱,为部门、单位或个人利用国有资产谋取不合理收益提供了机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已经成为各部门、各单位政策外津补贴发放的一个主要来源,针对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国有资产的出售等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但打破既得利益必然要损害一些部门的利益,这就决定了对事业单位的资产收益进行监管,以及各部门之间调剂闲置资产,会是一个艰难的任务。"但是如何对事业单位的资产收益进行监管以及各部门之间调剂闲置资产的落实,恐怕是一个难点,"可能会有抵触情绪。"丁学东坦承。
张春霖认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是强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约束。现在,事业单位的总收入中有一半左右不是来自直接的财政拨款,而是来自创收收入。这些收入有的是利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企业化经营的收入,有的则是依托垄断性权力向企业和居民收费所得,而创收收入又和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收入关系密切。
"如果不能在事业单位收入管理方面大大强化财务问责制度,将其创收和收费所得收入与国家财政预算拨款、资产投入纳入统一的管理框架中,单纯加强资产管理的措施是很难见到实效的。"张春霖强调。
"绝大多数机构或单位,都存在尽最大努力占用或占有更多资产及国家资源的心理或行为,往往是占有资产越多的机构或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收入及福利越好,进一步促使相互攀比、仿效,"在文宗瑜看来,只要不进行占用资产基本效用评价,就无法改变行政事业性资产占用的随意性,"这也是办法实施中的难点,"他同时指出,对于依附行政权力而形成的新闻、广播、文化、体育、教育、人才管理等专营权的权力寻租行为,仅仅通过事业资产管理强化还不够,还应通过专门立法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