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培训 | 求学 | 参考 | 教师 | 教材 | 学校 | 招聘 | 租房 | 旅游ASKEDU.com  


培训指南—ASKEDU.com

返回 | 主页


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



[摘要]
一、引言

  当了八年美国总统的艾森豪威尔在其告别演说中,针对当时美苏之间的所谓“导弹差距之争”和美国U-2 高空侦察机的丢人事件,讲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他警告他的同胞们要防止“军-工综合体”给美国带来的危险。从艾森豪威尔这样一位将军口中说出这样的话多少有些令人惊讶,因为正是在他的任期内,美国的武装力量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看来他最终还是认识到了、那些耸人听闻的诸如“美国武器装备落后于苏...

一、引言

  当了八年美国总统的艾森豪威尔在其告别演说中,针对当时美苏之间的所谓“导弹差距之争”和美国U-2 高空侦察机的丢人事件,讲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他警告他的同胞们要防止“军-工综合体”给美国带来的危险。从艾森豪威尔这样一位将军口中说出这样的话多少有些令人惊讶,因为正是在他的任期内,美国的武装力量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看来他最终还是认识到了、那些耸人听闻的诸如“美国武器装备落后于苏联”、“美国受到苏联日益增长的威胁”的流行见解,不过是贪婪的国防工业承包商与轻信并且深知只有从战争中方可获得最大影响力的军事首脑们合作的产物(参见舒尔茨,1990,第295--296页)。我在此提及这一段历史,意在引发下面的议论:如果把美国的“军-工综合体”视为利益集团的代表,我们便会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利益集团及其间的冲突与合作,不仅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而且还在相当程度上支配了社会的发展进程,决定了人类活动的方式。笔者写作本文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阐明利益集团及制度非中性形成和发挥影响的机理,同时也是为了清理一下我对此问题的长期思考。本文的第二节将着重讨论利益集团和制度非中性之概念。这也是展开分析的基础。在第三节,我打算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考察一下利益集团分析是一种什么样的分析。利益集团形成的机理及其活动形式,将构成第四节的主题。在第五节,笔者试图把不曾被经济学家当作利益集团来加以分析的政策制定者和立法者的行为纳入讨论之中,以求拓展利益集团理论的疆界。借助非中性制度来维护利益集团之利益的经济和政治后果,尤其是它在一个从中央计划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内的后果,是笔者在第六节所关注的焦点。在第最后一节,我打算简略地谈谈关于利益集团之重要性这个问题。

二、概念讨论

  将利益集团作为研究之对象的,大有人在。一批欧美国家的著名的政治学者(本特利,1908;杜鲁门,1951)所关注的,便是利益集团及其对民主制度的意义或影响。这里,我不打算对上述诸位的理论进行深入的讨论,而只是想借此来展示利益集团问题在政治科学中的重要地位,并引出利益集团的定义。按照通常的、并且具有些权威性的解释,利益集团无非是指那些致力于影响国家政策方向的、但是其本身并不谋图组织政府的组织(《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1987,第362 页)。

  如果要对利益集团进行详细讨论的话,我们还可以分别对“利益”和“集团”加以考察。所谓利益,用最为通俗的语言讲,就是好处。为什么某些人或人群关心政府的决策和执行?道理很简单:某些政府的政策能够给他们带来特定的好处。当然,好处多种多样。它们既可以是货币的,也可以是非货币的,比如荣誉、声望等。尽管如此,各种利益均可被纳入一个具有一般性的效用函数之中。至于集团,则多指那具有一定相似或共同属性的人群。他们之所以“成群”、“结队”,在于其态度类似、利益一致、并且存在相互作用(参阅计中丰,1988,第13页)。

  尽管前面讨论的是具有权威性的利益集团的定义,但在此我还是打算依据我的喜好给出一个经过修正了的利益集团概念,即,它是由一群拥有共同利益的、在社会中占少数的人组成的团体,其目的在于力求通过对国家立法或政府政策的形成与执行施加于己有利之影响;不仅如此,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还一定会谋图组织政府或垄断立法机构,以期最便捷地实现自身的利益。毫无疑问,作出修正是需要给出理由的。显而易见,利益集团只能是由社会中的一部分人构成,否则就不能被称之为集团了;另一方面,存在共同利益乃导致集体行动的一个基本的必要条件。同时,仅仅把影响政府政策看成是其主攻目标的作法带有较大的局限性,因为至少是从实际经济生活上讲,左右立法亦是其的重要途径之一。当能够以政党的形式组织政府或控制立法程序的时候,又有哪个利益集团会坐失良机呢?要知道,组成政党的人们决非仅是某个或某些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他们自己往往就自成一个利益集团(这是笔者引申出来的利益集团的一个含义,且主要存在于公有制计划经济之内。在第五节它还将被进一步讨论)。

  在给出“制度非中性”概念的说明之前,有必要事先分别澄清一下制度和“非中性”这两个词的涵义。在我看来,所谓制度,无非是指那些人们自愿或被迫接受的、规范人类偏好及选择行为的各种规则和习惯。在这里,规则包括法律、规章以及政府政策等等;而习惯则多指文化传统、风俗、禁忌、道德规范等等(张宇燕,1992,第四章)。就经济学家而言,对上述具有宽泛内容的制度概念如果有什么侧重的话,那就是他们更加注意那些与界定、保护私人或集体财产权利密切相关的种种规则和习惯(科斯,1960;戴姆塞茨,1967)。至于“中性”或“非中性”概念,我是从有关货币供应量变化之影响的讨论中知道的。当货币发行量增减时,有人认为其影响具有一般性,即受其影响的仅仅是价格总水平而与实物经济无关;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个别商品的价格都将同比例地上升或下降。而在另一批人看来,货币量的变化对价格及实物经济的影响要复杂得多;换言之,它一方面对不同商品之价格的影响是有差异的,即影响相对价格,另一方面还会波及实物经济。正是基于这种区别,前一种说法被称之为“货币中性论”,后一种观点则被冠以“货币非中性”的名字。

   知晓了制度和“非中性”的涵义之后,给制度非中性下定义就容易多了。所谓制度非中性是指,同一制度对不同人意味着不同的事情。在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人或人群所获得的往往是各异的东西,而那些已经从既定制度中、或可能从未来某种制度安排中获益的个人或集团,无疑会竭力去维护或争取之。这两句话所展示的,便是有关利益集团和制度非中性理论的精神实质。话说到这里,一个问题便会自然而然地冒出来:是不是任何制度均是非中性的?究竟有没有中性的制度?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大致认为是这样的:在人类所处的这个世界里,充满了形形色色的非中性制度。

三、方法论

  虽然说经济学的方法论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内容当首推所谓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与“方法论的集体主义”。所谓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是指最恰当或最有效的社会科学之认识,来自于对个体现象或过程的研究;而方法论的集体主义是指,最恰当或最有效的社会科学之认识,来自于对群体现象或群体过程的研究(萨缪尔斯,1977)。作为一个自然推论,前一方法的倡导者们鼓吹:除了个人利益之外,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其他的什么(集体)利益;而后一方法的信奉者们则强调,的确存在着某种超越个人利益的集体利益,如马克思所特别看重的阶级利益、或人们熟悉的国家利益等(布坎南和图洛克,1965,第二章;布坎南,1988,第230 页)。

  考虑到任何利益集团均是由一群个人组成的,故其联合行动无疑属于集体行动之列;同时,鉴于制度是众人遵守的习惯和规则,因此我们说度仅仅是针对群体而言的;再加上利益集团这一名称本身所包含的“集体利益”味道,故利益集团理论和制度非中性说在方法论上,大体上是隶属于“集体主义”范畴的。个人利益及个人选择,至少从表面上看,在这里便被淹没于集体行动、阶级对抗或民族利益、共谋集团等现象之中了。结果,我们耳闻目睹的便经常是一些类似《红楼梦》里所讲的四大家族(即贾、史、王、薛)“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故事。
从严格的逻辑意义上讲,用方法论集体主义来考察利益集团和制度非中性虽说触及到了问题的实质内容,但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它遗漏了“究竟是什么使个别的个人走到一起”这样的基本问题。鉴于任何行为或决策均是由一些个人做出的,鉴于集体行动只能发生于人与人之间,鉴于集体永远无法被具体化(米塞斯,1949,第47--49页),因此,即使是“利益集团”,其基础恐怕还在于个人利益。当个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认识到了采取集体行动的潜在或预期收益时,分散的个人行动才有可能汇聚成为集体行动。顺带补充一句,预期收益既可以导因于“一致利益”(表现为积极合作)的自然结果,又可以滥觞于“冲突利益”可能带来的机会成本。要知道,避免“两败俱伤”或降低冲突或争斗的可能损害本身,就意味着各方净收益的增加。也恰恰在此意义上,冲突才使对抗者结合或合作(科塞,1964,第七章)。

  说“方法论的集体主义”和“方法论的个人主义”针锋相对,是有道理的,但是要硬说它们水火不容,则多少有点走极端了。换句话说,对它们采取一种“中庸”的、或使之相互补充的态度,不仅可能,而且可取。这至少对于分析像利益集团和制度非中性问题而言是如此。我之所以这样讲,大体是基于这样一种信念:上述两种分析思路,既对立统一、又相辅相成。正如前面所述,“集体”是不进行选择的,进行选择的只能是不同的个人。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个人所做的选择是关于是否(基于其自身利益)参与集体行动的话,那么众多个人的选择之结果--在此笔者关心的是对规则的选择,就不仅仅将关系到他(她)自己的利益,而且也将波及他人。这种随个人选择而来的“溢出”效应,又常常是通过集体行动及其结果--即制度--加以体现的(比方说少数人通常必须遵守大多数人认可的法律,尽管他们或许并不心甘情愿)。也恰恰是基于这种认识,我才敢于得出结论说,研究利益集团及制度非中性问题的方法论,恐怕是一种建立在个人选择基础上的方法论的集体主义。至此,集体行动就应该按下述方式被理解:它不过是多位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共同制订、并承诺要一道遵守特定制度安排的一种合作式选择。实际上,这样一种思路亦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分析起点(公共选择研究中心,1991)。

四、从个人行动到集体行动

  按照传统的理论或想当然的


其它培训参考信息:
警惕宏观调控中的计划倾向
实行混合税制完善个人所得税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税收制度
中等强国——对国际社会等级结构的一种调研
树立世纪之交的国家安全观
面向21世纪的中国外交
重塑国家发展规划决策机制
印度核试后的对外关系走势



信息来自互联网,敬请核实,谨慎使用



 





Jobs in Other Countries

  中国 | Worldwide: United States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Canada India | Travel AgencyASK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