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决定2005年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我院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进行了积极申报。国家、省上级主管部门对我院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培养研究生办学经验、教学成果等各项指标进行了认真审核、评估。2005年5月31日我院被...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决定2005年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我院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进行了积极申报。国家、省上级主管部门对我院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培养研究生办学经验、教学成果等各项指标进行了认真审核、评估。2005年5月31日我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为首批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目前,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都设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of Fine Arts,简称MFA,涉及电影、戏剧、美术、音乐、艺术设计、舞蹈、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制作等艺术创作领域。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有艺术创作实践经历。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与专业基础知识。
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的艺术素养的提高,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创作领域,学生要进行作品展映或通过专业考核。
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
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报名时间2005年7月中下旬,全国联考于10月22日进行。
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艺术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动艺术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观念的转变。我院将努力为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专门人才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